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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龚思永律师        龚思永律师,合伙人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湖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龚思永律师就职于浙江省规模最大、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至今拥有11年律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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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龚思永律师

手机号码:15088386898

邮箱地址:15088386898@163.com

执业证号:13301201110614245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德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18楼

成功案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事人先取保、后缓刑,同时被免除部分罚金

案情简介:

2016年,X某通过QQ群发布大量非法获取的快递面单信息,并将这些面单信息销售给开网店的商家,商家购买个人信息后用于做广告、打电话推销产品。后案发,X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被指控非法获利20多万。龚思永律师受托担任熊某辩护人。

办案经过:

龚律师介入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遗憾的是,公安机关不同意。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龚思永律师随即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逮捕的辩护意见,强调了X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同时向承办检察官反映了X某妻子刚刚分娩需要家人照顾的情况。检察院审查后,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X某得以顺利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辩护面临两个任务:一是缓刑辩护;二是罚金辩护。关于罚金,因被指控非法获利20多万,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的罚金数额为非法获利的一至五倍,即判处的罚金数额是20万——100万。这对于X某家庭来说是不堪承受之重。但是,如果不能足额缴纳罚金,又有可能被收监的风险。因此,罚金刑的辩护也是重中之重。

龚思永律师从两方面展开辩护,一方面,从现有证据出发,龚律师指出非法获利20万的证据不足,不应认定;另一方面,龚律师庭前多次向法庭陈情,指出X某退赃退赔,积极悔罪,但是家境非常困难,确实无力缴纳高额罚金,请求法庭减免。

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充分考虑和评议,最终采纳了龚思永律师辩护意见,判处X某缓刑,同时仅需缴纳6万元罚金。从20万——100万,到6万,极大缓解了X某在争取缓刑和无力缴纳罚金之间的困顿。本案在人身刑和财产刑方面的辩护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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