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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龚思永律师        龚思永律师,合伙人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湖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龚思永律师就职于浙江省规模最大、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至今拥有11年律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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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龚思永律师

手机号码:15088386898

邮箱地址:15088386898@163.com

执业证号:13301201110614245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德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18楼

轻罪辩护

据实践经验,辩护类型一般分三种:无罪辩护,轻罪辩护(相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重罪而言)和罪轻辩护(量刑辩护)。

轻罪辩护,就是公诉机关指控了一个较重的罪名,而辩护人认为该行为可能构成一个轻罪名,那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含庭前辩护)坚持作轻罪辩护。

什么情况下应做轻罪辩护:重罪和轻罪内容之间具有包含、交叉甚至完全一致的关系。如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在被害人身体健康受损这方面内容存在包含关系,只是主观故意不同;抢劫罪和抢夺罪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内容上具有重合关系,只是暴力程度不一样、侵犯的客体不一样;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内容上完全一致,只是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在占有单位财产内容方面具有一致性,只是主观目的不一致。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具有轻罪可辩的空间,那么就应该进行轻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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